服务指南
守重公示
广州市工商局所属企业申请条件
(一)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辖区内并从事经营活动满一年;
(二)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平台公示。
申请办法
1、进入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
2、在“网上大厅”栏下点击“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服务”进入到 “网上服务大厅”;
3、在“用户登录”区点选“帐号密码”登录;
4、登录的“用户名(注册号)”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密码”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年检密码;
5、在“守合同重信用资格申请”栏点击“开始办理”按钮后进入到下一个页面,点选“企业”或“个体”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须知内容,立即开始办理”即可填报守合同重信用资料;
6、填报完资料后先保存再提交;
7、新申请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交一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或《“守合同重信用”个体工商户公示活动申请表》到受理其资料的商协会;
8、《“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或《“守合同重信用”个体工商户公示活动申请表》在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服务之窗→表格下载→合同业务表格或网上服务大厅→表格下载、中国·广州工商信用网(http://www.gsxy365.org/)→示范文本栏目下载。(或在商会资料下载区内下载)
公示程序
(一)受理申请。实行每年申请制度,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申请期。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协会)可受理全市范围内企业的申请,各区合同协会(以下简称区协会)受理本辖区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申请,行业协(商)会受理本行业内企业的申请。
(二)培育指导。市(区)协会及行业协(商)会对已受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有专人负责指导其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机制,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及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合同法规学习和培训。
(三)核查。市(区)协会及行业协(商)会,应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首次申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考查,内容为负责人是否重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合同台帐和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法律知识是否掌握等。
(四)征求意见。经初审通过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广州市工商局工商企业信用平台、中国.广州工商信用网等向社会各界和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5日。
(五)认定。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的推荐,对符合公示活动标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予以通过。
(六)公示。经认定通过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省统一命名,市工商局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广州市工商局工商企业信用平台、中国.广州工商信用网、省工商局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系统等媒介向社会公示。
优惠措施
凡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以下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优惠服务扶持政策和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为其搭建的各项服务平台(具体详见广州市工商局工商企业信用平台、中国.广州工商信用网公示):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委会、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台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媒体传播平台)。
另外,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有加分的优惠。